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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江西漂塘钨业有限公司漂塘矿区84万t/a采选扩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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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左拔镇,漂塘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22′54″,北纬25°3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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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江西漂塘钨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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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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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 概况 |
江西漂塘钨业有限公司漂塘矿区84万t/a采选扩建工程位于大余县左拔镇,漂塘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22′542″,北纬25°31′184″,主要场地包括采矿工业场地、选矿工业场地、临时废石场、尾矿库区、地面炸药库、尾矿输送及回水管线、矿山行政、生活区、矿区道路区等。项目东南距大余县城8km,距京九铁路线上南康站56km,距323国道12km。 现有矿区范围由10个拐点圈定,现持有采矿许可证证号C3600002011013120104166,开采矿种:钨矿;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38.25万t/a;开采深度:750m至200m标高;矿区面积:1.145km2。 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在保持现有采选系统的基础上,通过增加采矿天井钻机、装药机、撬毛台车、深孔钻机、中孔钻机、掘进台车、浅孔凿岩机、铲运机、重介质选矿螺旋分级机等设备和优化生产组织方式,尾矿库库容调整为1686万m3(尾矿综合利用导致入库尾砂粒径变细,出于安全考虑需降低总坝高,仍可满足矿山服务年限要求),总采选能力由38.25万t/a提升至84万t/a。改扩建后项目产品方案:65%钨精矿1948.8t/a,执行《钨精矿》(YS/T231—2015);60%锡精矿940.8t/a,执行《锡精矿》(YS/T339—2011)。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依托现有采矿工业场地、选矿厂、临时废石场、尾矿库等,新增回风井,对尾矿库进行技术改造,新建选厂重介质生产线,完善环保设施(包括在精选厂酸雾废气增设碱液喷淋装置、对现有临时废石场进行整治、建设和完善临时废石场淋溶废水收集及处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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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防治措施 (1)选厂有组织粉尘 包括2000t/d粗选厂废气,1000t/d低品位粗选厂的粗碎车间、转运站及手选车间废气,精选厂磁选车间、电选车间废气,各自经集气罩收集,采用多管冲击式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由6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 (2)精选厂酸雾废气 在混酸加药过程中酸雾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采用碱液喷淋处理后,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外排废气中硫酸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 (3)充填站水泥加料口废气 充填站水泥加料口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采用多管冲击式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 (4)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完全收集的工艺废气和扬尘,采用湿法凿岩作业、洒水抑尘、加强通风、对服务期满的临时废石场和尾矿库进行植被恢复等措施,以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粉尘厂界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建成达产后,主要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为:粉尘14.10t/a,硫酸雾0.005t/a。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包括井下废水(2970m3/d)、临时废石场废水(58m3/d)、生活污水(64.5m3/d)、选厂地面冲洗水(18m3/d)、选矿浮选废水(778m3/d)、初期雨水(720m3/次)和尾矿库溢流水(5001m3/d)。生产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总铅、总砷、总镉、总锰、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氟化物、总氮、总铊、总铍、总锡和总锑等。 (1)井下废水 井下废水经中段水仓收集后,回用于井下开采和选矿,不外排。 (2)临时废石场废水 完善雨污分流措施减轻雨水淋溶产生淋溶废水对区域地表水体的影响;在现有临时废石场下游设置拦挡坝,对现有临时废石场进行修坡,并修筑截排水设施;在临时废石场下游增设废石场淋溶废水收集沉淀池,临时废石场废水经收集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选厂不外排。 (3)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及一体化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排入漂塘河。 (4)选厂地面冲洗水 地面冲洗水进入选矿废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沉砂+HDS+混合反应+沉淀工艺,设计处理规模1000m3/d)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5)选矿浮选废水 包括浮选尾矿水、脱药洗矿废水、酸洗废水、浮选脱硫废水,经选矿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 (6)初期雨水 初期雨水经收集后,经絮凝沉淀处理,作为备用水源回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 (7)尾矿库溢流水 尾矿浆经尾矿库的曝气氧化、吸附、沉淀后,澄清水从尾矿库排水井经排洪隧洞+排水管自流到回水池(二级沉淀)优先回用于选厂生产使用,多余废水通过总排口排入漂塘河。生产废水总排口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总锌、总铜、氟化物、总镉、总铅、总砷、总锰、硫化物、总铍和总汞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和表4中的一级标准;总铊执行《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49—2019)表1标准;总锡、总锑执行《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表1标准。 3.噪声防治措施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基础减震,高噪声设备安置于室内,风机进、出气口安装消声器并设置隔声房,加强个人防护,配戴隔声耳罩等个人防护品,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废机油(HW08,2.4t/a)、选矿药剂废包装桶(HW49,0.5t/a)等危险废物;废石(426556t/a)、尾矿(410815.1t/a)、沉淀池污泥(120t/a)和废包装袋(1.5t/a)等一般工业固废;以及生活垃圾(112.84t/a)。 危险废物中的废机油、选矿药剂废包装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中采矿废石全部井下充填,选矿废石外售大余县资龙标石厂综合利用;尾矿优先井下充填,剩余堆存于尾矿库;废包装袋交由原生产厂回收;沉淀污泥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项目依托现有1座33m2危废暂存间,最长贮存周期为6个月。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并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项目依托现有3座临时废石场用于堆放选矿废石(采矿废石偶尔中转使用),最长贮存周期为10个月。临时废石场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工程场地包气带特性及其防污性能特点,将矿区不同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及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为重选、精选工段设备下方、浓密池、选厂危险废物暂存库、药剂库、废水处理池和事故池等;一般防渗区为选厂破碎、筛分工段、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精矿库、充填站、临时废石场和尾矿库等;简单防渗区为采矿工业场地、办公室等。 在选厂北侧300m(对照点)、选厂东南侧(大江村)、尾矿库东北侧、采矿工业场地南侧(漂塘村)设置4处地下水监控井;在选矿厂东南侧、尾矿库东北侧、采矿工业场地南侧设置3个深层土壤监测点,在东坑村、大江村设置2个表层土壤监测点。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一旦出现地下水、土壤污染问题,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分别在建设期、营运期和退役期采取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矿区建设期:一是合理组织土方调配,减少排弃量;二是及时熟土回填,保护土壤肥力;三是对施工中无法避让的树木,采取原地恢复或异地补偿;四是划定施工占地范围,优化施工方案、施工时间,尽量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惊扰;五是在临时废石场设置护坡和挡石墙,做到“先挡后弃”,防止水土流失。 矿区营运期: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HJ652—2013)要求,一是对临时堆矿场、尾矿库、临时废石场等重点防治区,通过修筑拦截坝、截水沟、沉淀池、清运矿石和废石、翻耕复绿及边坡监测等措施;二是对采矿工业场地、矿部、回水池、选矿厂等次重点防治区,采取清运废石、充填及井下留设安全矿柱等措施。 矿区服务期满后:建设单位按相关规定如期办理闭矿手续,并积极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复绿计划等生态恢复措施,并按照适地适树、适地适草原则对区域进行复垦,复垦主要栽种松木、草本,根据同类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案例,选取乔木、灌、藤、草结合,进行绿化及植被恢复。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主要来自于尾矿输送过程事故泄漏、炸药运输贮存过程爆炸事故产生的次生污染物、选矿废水泄漏等引发的环境风险事故。 严格履行公安和安监部门关于炸药在运输、贮存和使用的相关手续,并按要求设定危险防护区域;尾矿库、临时废石场分别严格按《尾矿库安全规程》(GB39496—2020)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尾矿库和临时废石场定期进行观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隐患;加强临时废石场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严禁在临时废石场范围内进行非法的金属回收等其它影响临时废石场稳定的作业;加强尾矿输送管道巡查,禁止非作业人员在管线附近长时间停留;为防止尾矿浆输送管道破裂或突然停电时尾矿浆跑冒,在选厂设置了2000m3事故池,用于收集选厂的跑冒滴漏废水和尾矿浆输送事故时跑冒的尾矿浆,一旦出现尾矿输送管道破裂,及时将尾矿浆引入事故池,避免事故外排。 8.“以新带老”环保措施 (1)在现有在用临时废石场下游设置拦挡坝、收集池,采用浆砌石砌筑边坡,实施修坡并修筑截排水设施,完善雨污分流措施。 (2)完善选厂雨污分流系统,在污泥暂存间附近区域设置雨水沟和斜坡。 (3)在精选厂酸洗车间设置酸雾收集系统及碱液喷淋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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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公众参与活动主要采取了现场、报纸、网上调查等形式。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建设。 |